我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审批工作属于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依照审批程序,审批结果仅在我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部分媒体以集中公告或宣传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我部无关,企业是否参加媒体宣传不影响审批结果和领取证书。公示期满后,我部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审批结果,并统一把资质证书寄往各省级环保部门,请获得资质的企业直接与各省级环保部门联系证书领取事宜。对于某些不法分子以我部名义给持证单位打电话,借运营检查之名要挟企业,以牟取钱财,请持证单位不予轻信。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部及时联系,以免受骗。
特此申明。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技术处 牛金海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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