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关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审批工作的相关声明
2010-08-16

  我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审批工作属于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依照审批程序,审批结果仅在我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部分媒体以集中公告或宣传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我部无关,企业是否参加媒体宣传不影响审批结果和领取证书。公示期满后,我部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审批结果,并统一把资质证书寄往各省级环保部门,请获得资质的企业直接与各省级环保部门联系证书领取事宜。对于某些不法分子以我部名义给持证单位打电话,借运营检查之名要挟企业,以牟取钱财,请持证单位不予轻信。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部及时联系,以免受骗。

  特此申明。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技术处 牛金海 刘婷

  联系电话:010—66556219  66556217

  字号:[   ] 更新日期:[ 2010-08-16] [ 打 印 ] [ 关 闭 ]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技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机关电话号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9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