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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 HJ/T 6-94 1994-10-01实施)
山岳型风景名胜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与历史遗产。为指导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该类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山岳型风景资源的特点,规定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开发建设活动中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的指标体系及其应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理海域内各级各类山岳型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
1994-10-01
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HJ/T 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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