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标准 > 标准文本 > 大气环境保护标准 > 大气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methanol-Gas chromatography
( HJ/T 33-1999  2000-01-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甲醇测定。以3倍噪音色谱峰高值计算,当色谱进样量为1.0m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2mg/m3;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5.0~104mg/m3。
2000-01-0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字号:[   ] 更新日期:[ 2000-01-01] [ 打 印 ] [ 关 闭 ]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技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机关电话号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9132号